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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气指办函〔2023〕161号关于全市2023年5月环境空气降尘监测结果的通报

2023-06-2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监测统计结果,现将全市2023年5月环境空气降尘监测结果报告如下:

2023年5月,17个县(市、区)和临汾经济开发区      环境空气降尘量范围在3.7-10.0吨/平方千米·月之间。其中,永和县、侯马市、襄汾县等3个县(市、区)降尘量均大于7吨/平方千米·月,其他15个县(市、区)降尘量均小于7吨/平方千米·月。降尘量由小到大排名前三的县(市、区)依次是:翼城市、吉县、乡宁县,由大到小排名后三的县(市、区)依次为:襄汾县、侯马市、永和县。

全市17个县(市、区)和临汾经济开发区中,环境空气降尘量同比变化范围在(-55.8%)-244.8%之间。其中,吉县、蒲县、浮山县、古县、霍州市、永和县、安泽县等7个县(市、区)均同比改善,临汾经济开发区、隰县、尧都区、侯马市、曲沃县、乡宁县、汾西县、翼城县、大宁县、洪洞县、襄汾县等11个县(市、区)市均同比恶化。降尘量同比改善率从大到小排前三位的是:吉县、蒲县、浮山县,降尘量同比恶化率从大到小排前三位的是:襄汾县、洪洞县、大宁县。

特此报告

联系人:朱玉宁  18335758366

附  件:附件-2023年5月各县(市、区)环境空气降尘监测结果(1).docx


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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