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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环应急函〔2021〕22号关于临汾市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十一月份运行情况的通报

2021-12-02    

各分局:

现将11月份全市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1月份,全市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共接收群众举报件36件。其中电话举报2件,微信举报27件,网络举报7件。

本月各县(市、区)接到举报件情况:尧都区9件、侯马市7件、霍州市3件、洪洞县6件、襄汾县1件、翼城县1件、汾西县2件、大宁县2件、蒲县1件、曲沃4件。

从污染类型来看,以大气和噪声污染举报居多,其中大气污染13件,占比为36.1%;噪声污染4件,占比为11.1%;水污染6件,占比为16.7%;固体废物3件,占比为8.3%;其它污染10件,占比为27.8%。

二、举报件处办情况

本月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共受理举报件36件,现已办结12件,10件举报件因微信、网络举报反映的信息有误或不属于生态环境部门职责范围不予受理,剩余14 件正在按流程办理。

三、全市12369环保举报热线值班抽查情况

本月对17个分局“12369”环保热线受理答复、人员值班、接听电话、文明用语、咨询解答来访、服务态度等方面情况抽查2次。从抽查的情况来看,各分局12369环保热线值班人员能够24小时在岗在位,咨询解答群众来访问题态度诚恳,热情大方,业务熟悉。同时热线电话能够保持24小时畅通,发生故障能够做到立即上报反馈并及时维修。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制度落实。 各分局要抓紧落实好《临汾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认真抓好环境信访投诉的受理、办理、办结、反馈等各个环节,积极拓宽群众反馈的环境举报信访问题线索,有力推动群众环境信访举报落实到位,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二)加强问题研判。各分局要认真研判和分析辖区内群众环境信访举报问题类型,突出重点做好举报信访案件的回复,动员和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通过治理化解信访举报投诉案件,保障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

(三)突出工作成效。各分局要认真践行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重点查摆在办结生态环境信访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之处,分析根源症结所在,制定好整改措施,规范办理举报案件,杜绝和减少环境信访重复举报量。

                 

                  临汾市环境应急与环境投诉受理中心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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