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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环委办函〔2025〕90号关于2025年4月各县市区环境空气降尘监测结果的通报

2025-06-0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监测统计结果,现将全市2025年4月环境空气降尘监测结果通报如下:

2025年4月,17个县(市、区)和临汾经济开发区降尘量均大于7.0吨/平方千米·月。降尘量由小到大排名前三的依次为:浮山县、翼城县、古县,排名后三的依次为:永和县、襄汾县、大宁县。17个县(市、区)和临汾经济开发区环境空气降尘量均同比上升,降尘量同比由好到差排名前三的依次为:蒲县、霍州市、浮山县,排名后三的依次为:尧都区、大宁县、永和县。

各县市区要认真分析原因,针对季节特点,采取有力措施。持续加大对工业企业、施工工地、道路、裸地、堆场等扬尘污染源整治力度,加强对车辆抛撒和苫盖不到位等扬尘污染问题的执法检查工作,沙尘过后,第一时间对工地、道路、绿植、建筑物以及其他公共设施进行清洗,减少浮尘影响,推动环境空气降尘量达到标准要求,切实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附件:关于2025年4月各县市区环境空气降尘监测结果的通报.pdf


临汾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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