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环保发文 > 临环发

临环发〔2022〕53号关于印发《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机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的通知

2022-10-10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

现将《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机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0月10日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机关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

为全面落实临汾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切实做好局机关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防止疫情的输入、传播和蔓延,确保全局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制定本防控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山西省委、省政府、临汾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周密组织,采取果断措施,切实做好机关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工作目标

构建以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防控工作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全局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严格落实防控措施,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保机关高效有序运行,坚定“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工作理念,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防治阻击战。

三、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增强意识。各科室、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紧绷疫情防控之弦。第一时间宣传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知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提高单位公共卫生水平。落实防控措施,做好日常检测,一旦发现疫情,立即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与蔓延。

(二)加强管理,落实责任。成立局机关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单位防控工作的决策领导工作,局班子成员要各负其责,抓好分管业务、科室和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要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共同落实防控措施,将责任分解到科室、下属单位,具体任务落实到人,真正把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分级控制,快速反应。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宣传教育,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性疾病的预防、疫情报告和控制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和责任追究。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的有效工作机制,保证人力、物力、财力的配备,一旦出现疫情,及时准确处置。

四、组织领导

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机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负责局机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负责各科室、下属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综合调度、协调、处置等日常工作。设立防疫工作组、物资保障组、信息宣传组,各组主要职责如下:

(一)防疫工作组。负责机关防疫工作组织安排、教育引导,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进行防控知识的教育宣传,认真排查本单位干部职工人员健康情况,全面摸排,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按要求掌握动态信息并及时上报;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做好公务来访的非本单位人员管控工作;定时对局机关庭院、楼道、电梯间、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相关公共设施进行消毒杀菌;做好与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以及省厅应急指挥部的联系对接,统筹安排具体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有关工作传达;确保各项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牵头领导:杨文有

组    长:李  挺     

责任科室:办公室    

(二)物资保障组。负责落实防疫物资组织保障工作,组织购买防护口罩、测温仪、消毒液、防护服、护目镜、防护手套等物资,确保工作人员防疫防护需求。

牵头领导:邓明生

组    长:李  挺    李  强

责任科室:办公室    科技财务科

(三)信息宣传组。负责机关防疫工作宣传、教育及舆论引导,做好防控工作新闻宣传、信息报道,组织开展防控要求和措施的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公共卫生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公布有关情况。

牵头领导:杨文有

组    长:周  波        

责任部门:应急投诉中心 

五、预防措施

(一)严格人员进出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返岗前询问、核实外出情况,特别是近期有高中低风险区旅行史、居住史或与重点人员密切接触史的,第一时间上报领导组办公室并与属地街道社区取得联系,按社区要求居家隔离或到集中隔离点观察,期满确定无感染风险并经社区同意后方可上班。工作人员进入机关要佩戴口罩,必须扫场所码,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超过天数的人员一律禁止进入。每日早上、下午上班要各开展1次体温检测,若发现单位工作人员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上报领导组办公室同时做好登记,居家休息观察,必要时到医院就诊;对公务来访人员进行详细的出入信息登记、测量体温及对车辆的消毒,必须佩戴口罩方可入楼;对发生疫情重点地区来访的人员,报属地街道社区同意后方可进入。

(二)做好全面消毒杀菌工作。定期开展卫生清扫清洁,每天定时对局机关庭院、门厅、楼梯、楼道、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卫生间办公楼内的垃圾箱、楼宇门的门把手等相关公共设施进行1次全面消毒杀菌;对电梯间内外进行2次全面消毒杀菌,确保卫生清洁无死角。

(三)全面落实局下属科室、单位负责制。疫情防控期间停止集体活动,各科室、单位不得安排员工参加集体活动、外出参观学习、减少集中学习、会议等,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建议每日通风至少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科室之间尽量少串门,人员之间尽量少接触,传阅纸质文件前后,注意勤洗手,人与人间距保持1米以上。倡导本科室、单位人员及家属减少外出,取消所有婚寿操办事宜,白事一律从简,不得举办、参加各类宴会、宴请、相互吃请等聚集性活动,鼓励工作人员回家就餐,提倡上下班尽量步行、骑行或使用私家车,尽量少搭车、不乘坐公共交通;教育引导本科室、单位的工作人员养成勤洗手、勤通风、戴口罩的“两勤一戴”的卫生习惯和不信谣、不传谣、坚定信心“两不一坚”的生活态度。明确科室、单位责任人负责制,保证日常工作信息(人员动态信息)和疫情信息(疑似、确诊等病情)畅通、准确、及时。严格落实静默管理,动员党员干部就地转化志愿者,协助开展静默管控工作。

六、处置措施

(一)及时报告迅速处理。对体温超过37.5℃,并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人员实行隔离,给病人戴好口罩,做好病人的详细信息登记(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事由、进出时间、体温检测情况等)第一时间报告街道社区,按要求采取果断措施。

(二)确保通讯联络畅通。防控领导组所有人员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做好应急准备,确保突发状况下及时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三)严格落实科学处置。对与新型冠状病毒病人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应按社区要求隔离,进行医学观察并经指定医院检查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后方可正常工作。对确诊后的新型冠状病毒病人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严格落实临汾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部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作好相关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临汾市生态环境局  

晋ICP备05003731号  网站标识码:1410000025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晋公网安备 1410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