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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本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0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临汾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临汾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临汾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临汾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临汾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临汾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临汾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临汾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临汾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临汾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一、临汾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二、临汾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生态环境政策、规划、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编制及生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拟订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内容。
(二)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县(市、区)政府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承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对接、协调、配合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环境污染治理资金和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开展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全市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核与辐射政策、规划、标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按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区域、流域限批政策。
(九)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组织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
(十一)统一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依法进行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牵头组织联合执法。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开展全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三)开展全市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对外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承办生态环境国际条约中有关本市的履约工作。组织协调国外环境保护项目、资金、技术的引进工作,协调处理涉外和市际间生态环境保护事务。
(十四)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宣传教育科)、法规与应急科、人事科(机关党委)、科技财务科(内审科)、自然生态保护科(综合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应对气候变化科)、土壤生态环境科、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行政审批科。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临汾市环境信息中心、临汾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临汾市环境监控中心、临汾市环境保护技术服务中心、临汾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临汾市环境监察支队。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7家,具体包括: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本级、临汾市环境信息中心、临汾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临汾市环境监控中心、临汾市环境保护技术服务中心、临汾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临汾市环境监察支队。
三、2020 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20年是全面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战收官年,是我们破除环境治理瓶颈全面开创生态文明建设新格局的攻坚年,更是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优美生态环境的交账年。我们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环境质量改善这一核心,按照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突出气、水、土污染防治三项重点,深化举措、压实责任、抓好落实,力争实现空气质量大改善、地表水质大提升、土壤固废治理大突破。
(一)、大气环境治理方面
在做好常态化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调布局、治工业、抓供暖、控车辆、管城市、降臭氧等6个方面工作。
“调布局”,主要有:一是深入推进焦化产能压减,通过关停、兼并重组、产能整合等手段压减焦化产能540万吨。二是6月底前对全市范围内120万吨以下的洗煤企业全部予以淘汰取缔。
“治工业”,主要有:一是继续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10月前,全市钢铁行业有组织和无组织全面达到超低排放要求。二是4月底前全市范围内开展一轮“散乱污”企业大排查大整治,分类处置,实现“动态清零”。三是针对夏季臭氧污染严重和企业CO、NH3排放问题,聘请冶金规划院制定“一行一策”、“一企一策”,全程指导企业治理。
“抓供暖”,主要有:一是加快实施清洁取暖改造,10月底前,尧都区全域和汾河谷地平川区域实现清洁取暖全覆盖。二是大力实施长输供热(霍州--洪洞--尧都区)项目以热电联产机组为主的集中供热,2020年9月底前全面启动,2021年9月底前实现管网入户使用。三是深入实施锅炉整治,10月底前,全市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保留的燃气锅炉全面完成低氮改造,燃煤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四是10月底前,尧都区具备改造条件的区域和汾河谷地平川区域清洁取暖实现全覆盖。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区域,保障热源、气源、电源供应,同步做好散煤及燃煤设施“双清零”。五是降低采暖用气价格。积极与省发改委和上游采供气企业协调,低价优先保障临汾供气;指导相关县保障采气企业增储上产;各县市区政府进一步完善居民燃气价格补贴机制,争取降低燃气采暖用户使用成本,9月底前保障到位。六是提前开展散煤整治。2020年3月15日前,各县(市、区)完成辖区内散煤使用情况入户调查,实行“一村一策”、“一户一策”备案。4月底前完成散煤控制方案制定,9月底前完成劣质煤清零和洁净煤供应保障工作。
“控车辆”,主要有:一是建立完善机动车远程在线监控、遥感检测、重污染天气车辆管控平台,提升科技监管能力。二是在市区公交纯电动化的基础上,10月底前,出租车和城管用车全部实现纯电动化。三是强力推进市域范围内短途用车全封闭,煤炭、焦化、钢铁、电力、水泥等重点行业10月底前完成车辆更新,同时,鼓励采用新能源车。四是3月底前,制定《临汾市老旧柴油车辆淘汰报废补贴实施方案》,年底前完成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任务。五是一城三区常态化实施城市过境车辆优化通行政策,进行远端分流、长期绕行。
“管城市”,主要有:一是6月底前,实现市区小街小巷全硬化,市区周边108国道、临夏路、桃临线、309国道平交道口和沿街门店前全硬化。二是3月底前制定出台建筑工地奖励激励政策,树立标杆工地,实行差异化管控,确保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三是加快实施西山生态恢复工程。2020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尧都区西山绿化防护工程建设;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开发利用方案,规范采石场管理;实施生态治理,有效控制采石场扬尘污染。四是2020年底前,基本建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实现规范收集、统一清运、集中处理。
“降臭氧”,主要是在抓好焦化企业无组织排放整治的基础上,一是支持打造一批环保标杆汽修企业,推动汽修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水平不断提高。二是强化重点区域餐饮行业油烟治理,帮助提升管理能力,推动净化装置升级改造,对不具备改造条件的予以取缔。
(二)、水环境治理方面
1、是实施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在持续加快2019年未完成的6项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的基础上,推动实施霍州市辛置河沿岸水污染治理项目、尧都区乔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治理项目、安泽县沁河大渠段人工湿地工程项目、大宁县昕水河县城下游段排污口整治工程项目等4项重点工程。
2、是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容和监管。对乡宁、霍州、古县等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容改造。同时,推动污水处理厂进水管道溢流口配套建设,加强加严监督管理,确保污水应收尽收,应处理尽处理。
3、是加快推进城市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年底前,在市区建成区生活污水收集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快推动城市雨污管网合流制改造工程建设,完成率达到60%。
4、是加强工业企业废水治理及监管。加强工业废水治理,加装在线监控,强化监管,煤矿矿井水外排达地表水三类,其他工业外排水达水环境功能区标准。
5、是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对保留的入河排污口,加强监管监控,严查超排偷排。同时,持续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特别是污水直排口,坚决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实现动态“清零”。
6、是保障生态基流。加强取水管理,坚决取缔非法取水口,严控随意无序取水。对重点河流补充生态基流,确保汾河上平望断面流量达到15m3/s。
7、是强化水源地保护。对水源地实行常态化排查、检查,一经发现问题,即刻整治到位。同时,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安排部署,全面完成县级以上水源地评估和千吨万人水源地保护区划分任务。
(三)、土壤污染防治方面
在做好土壤污染调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等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推进矿山生态治理和灭失主体矸石山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历史非法采矿坑点、有证非煤矿山企业无序开采和历史遗留的涉煤涉矿作业所造成的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全面完成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涉矿企业生态破坏问题”整改任务。
(四)、推进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
一是推动成立临汾市市、县、乡镇三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二加快垂改步伐,完成分局人员接收。三是推动完成固定源、移动源、空气质量三大管控系统10个平台建设,并及早发挥作用,提升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能力。
(五)、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
一是实施绿色差异化管控,对重点行业企业装备水平、治理水平、运输水平、排放水平、管理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分类制定管控标准,对生产装备水平高、环保设施先进、环境管理到位、相对排放量较少、环境信誉良好的企业不予限产,减少检查频次,对装备水平低、管理差、环境违法较多的企业,加大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良好经济发展格局。二是实施焦化、钢铁、铸造企业提标升级创A行动计划,着力打造一批A级标杆企业和B级企业,对达到A类的企业免于错峰,重污染天气可自主减排,同时加大污染防治补助资金支持,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动企业由被动错峰向主动治理转变。三是深入开展企业环保服务日活动,建立主动服务机制,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项目落地、环评审批等环节中存在的问题,从严格管理和主动服务两方入手,不断提升企业精准治污能力和水平,为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标准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与此同时,我们还将克服困难、加强沟通,积极推进各分局、综合执法队、监测中心等涉改单位人员划转、经费理顺、资产交接等工作,确保生态环境机构垂改任务全面完成,为进一步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再上新台阶,夯实组织基础。
当前,我市生态环境工作既处于负重前行、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更处在绝地反击、奋起直追的紧要关头。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的决战已经全面打响,我们将拿出更大决心、采取更硬举措,以必胜的信念和决心,以更加昂扬的斗志和敢于碰硬的魄力,直面压力、应对挑战、全力攻坚,在“赶考”中做好“补考”,坚决打好打赢这场硬仗、大仗,以蓝天白云、绿水青山的美丽新临汾,向党和人民交上满意答卷!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2751.6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减少 1226.14万元,减少30.82%。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2751.6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2751.67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751.6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26.14万元,减少30.82%。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预算不包括临汾市环境监测站(上划省级预算),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下调,人员有调出、在职转退休影响人员支出减少;同时,为节约资金,整体压缩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减少。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3.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4.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二)支出预算总计2751.67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51.6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226.14万元,减少30.82%。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预算不包括临汾市环境监测站(上划省级预算),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下调,人员有调出、在职转退休影响人员支出减少;同时,为节约资金,整体压缩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减少。
2.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3.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531.8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15.59万元,减少28.67%。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预算不包括临汾市环境监测站(上划省级预算),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下调,人员有调出、在职转退休影响人员支出减少。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2751.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51.6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其他资金0万元,占 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2751.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1.81万元,占55.67%;项目支出1219.86 万元,占44.4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51.6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 1226.14万元,减少30.82%。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预算不包括临汾市环境监测站(上划省级预算),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下调,人员有调出、在职转退休影响人员支出减少;同时,为节约资金,整体压缩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2751.6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26.14万元,减少30.82%。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预算不包括临汾市环境监测站(上划省级预算),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下调,人员有调出、在职转退休影响人员支出减少;同时,为节约资金,整体压缩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531.8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361.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二)公用经费170.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3.02%;公务接待费支出10.1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6.9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0.1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4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及人数,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14.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及人数,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8.3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4万元,主要原因是尽量利用网络培训,减少人员外出培训。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66.8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64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人员定额标准提高形成的。其余6家下属单位为全额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324.07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48.75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275.32万元。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等。
十二、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单位共21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219.86万元;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2751万元。
其他说明
政府债券使用情况
1.一般债券存续期公开
(1)截止2019年末一般债券1100万元;
(2)截止2019年末一般债券资金使用1100万元;
(3)截至2019年末一般债券项目建设已竣工决算,交 付使用;
(二)其他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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