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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办公厅《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政办发〔2018〕66号)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发明电〔2019〕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信息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做好我局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发布,现将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保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和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临汾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积极、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2018年以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按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国家、省和市有关信息公开文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市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工作培训。通过学习培训,使大家进一步认识到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局主动及时公开了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依据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审批信息;建设项目试生产及竣工环境验收审批情况;城市空气质量等相关信息。
2、明确职责分工,狠抓工作落实。根据市政府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和下发了环保局《2018年信息公开细化分解方案》,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和负责人,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分季度对每个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明确要求继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二是加强信息解读工作,我局信访办和12369热线等科室针对群众来信、来访和来电,及时回复,加强事前环境舆情风险评估,建立信访联席会议制度,每天实行局领导轮班接访,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动态和人民群众关切的环境问题,积极应对各种突发事件。三是加强宣传报道,通过电台、电视台和报刊网站,及时发布环保各项工作,正面引导舆论。四是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明确审批项目清单进审批大厅,根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的要求,依法逐步推进全程公开权利运行流程,接受社会监督。
3、强化手段措施,确保公开到位。一是我局在政府网站、市区主要路口大型显示屏实时发布市区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二是定期公开我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三是全面推进公开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做到了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四是及时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出情况、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信息全程公开;五是逐步推进国家、省、市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和污染减排信息公开。
4、强化督查问责,倒逼履职尽责。我局针对各单位任务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开展督查,因逾期不报送信息工作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门户网站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设立了相应栏目,主动及时公开各类环境信息。为公民、企业及其他组织依法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2018年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公开各类环境管理信息2643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其中:机构职能类34条,占总数的1.2%;政策法规类29条,占总数的1.09% ;工作动态类922条,占总数的34.8% ;行政职权类1658 条,占总数的62.7% 。
三、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基本情况。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明确相关职能科室(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年度考核范围、建立定期考核、日常检查、社会评议和受理举报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并重监督工作机制。
2、开展情况。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凡不涉及国家秘密、影响社会稳定的政府环境信息都及时、准确予以公开,将群众最关注的环境信息按时公开。一是推进空气质量和重点污染源监测结果信息公开。户网站首页开设了“环境空气质量AQI发布系统”,及时公开全市空气质量数据。同时,设定专栏,每日发布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数据情况及次日空气质量预报情况;加强水环境质量的公开力度,持续推进每月各县(市)行政单位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況、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和临汾市地表水水质状况报告的公开,全面推进涉及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二是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拟审批和审批结果等信息,让公众及时了解和监督,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下设6个子栏目,对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环境统计、污染防治、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等相关环境监管信息按文件要求进行公开。加大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做好受理、审批前、审批决定等结果公开,定期发布审批、建设等信息,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公开热点回应。根据相关要求,我局通过网站、宣传册等多种渠道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认真解读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长远性让环境保护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四是规范程序、主动公开,充分发挥信息服务作用。我局网站设有政务公开栏目,并开设8个子栏目,对我局领导成员、机构概况、会议讲话、环保发文、行政许可、规划计划、人事财务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公开。同时,首页还设置了通知公告、环境要闻、市县动态、公告公示等栏目,方便公众浏览。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市政府相关要求,我局设置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经办人员,直接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2018年收到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需要获取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0条。
五、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将各科室职能和联系电话在我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方便企业、公民和其他组织的各类咨询,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做到能立即答复的立即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向相关业务科室了解情况后及时答复咨询人。同时在我局门户网站也开通了网上咨询栏目,2018年接到咨询27条,全部及时回复。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和重视下,在社会各界、各方面的支持和监督下,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公开信息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强化;三是信息公开网站管理有待于进一步规范。
2019年,我局将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精神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强化公开意识。要求各科室、各单位高度重视网站管理、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大力推进全市环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定期读“网”,查缺补漏,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及时全面发布各类环境信息,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是加强信息发布。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做到应该公开的全部公开,并确保公开信息内容真实合法、及时准确、程序规范。同时,为确保网站内容及时更新,避免产生“睡眠栏目”,我们将加强网站管理及信息公开工作,在网站新闻动态、政务公开、环境管理等栏目上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网站内容发布实现常新、常动。
三是规范网站管理。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政府网站发展指引》《政府网站监测标准》及省、市政府关于网站运行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网站管理,规范网站建设,强化在线服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网站规范健康发展。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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