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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优化调整全省重污染天气钢铁焦化行业绩效分级指标推动钢铁焦化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的通知

2022-12-14    

尧都、襄汾、洪洞、古县、翼城、浮山、安泽分局:

为促进钢铁、焦化行业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优化调整全省重污染天气钢铁焦化行业绩效分级指标推动钢铁焦化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晋环发〔2022〕15号),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以下要求严格落实:

一、认真统计底数。相关分局要认真梳理确定符合文件要求的市区建成区20公里范围内以及新建钢铁、焦化企业,并于5月23日前将企业名单报市局。

二、严格执行标准。相关分局要督促新建钢铁、焦化企业按文件要求高标准建设,现有企业按文件要求提标改造,确保按期完成。

三、严格执行管控。相关分局要严格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对12月底前未评定为A级的钢铁、焦化企业实施更为严格的管控措施。

各分局要加强绩效分级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开展入企帮扶,解决企业绩效分级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帮助企业提升绩效等级。

联系人:苏鹏   2223567


关于优化调整全省重污染天气钢铁焦化行业绩效分级指标推动钢铁焦化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1).pdf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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