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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按照国家、省、市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部署安排,我局全面推进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型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深化学习培训,厚植法治思维。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与各方面,先后制定下发了《2024年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临汾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及《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个性清单》,以《宪法》《民法典》《环境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专题学习、个人自学相结合等方式,推动全局干部职工带头学法普法,形成了尊法、守法、用法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同时,积级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法律法规及业务培训,今年以来,先后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了省生态环境厅、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组织的17期行政执法大讲堂学习培训,组织新入职的31名事业人员参加了环保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学习培训与考核,全部达到优秀以上成绩。通过持续深化学习培训,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业务能力与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为更深入的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了坚实的法治理论基础。
二是深化制度改革,夯实法治根基。坚持“职权法定、公平公正、程序正当、高效便民、权责统一”的根本原则,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过程中,进一步调动和整合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力量,调整优化了人员配置,提升了执法效能和活力。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全部委派在编在岗、已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正式人员参与执法工作,从根源上杜绝了合同工、临时工、借调人员或无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参与执法的老问题,有力推进了执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进程。同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着装、执法文书制作和执法案卷评审,各环节工作均得到了省生态环境厅肯定。特别是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上,我局专门聘请了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核、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诉讼、业务合同审核等工作,全年共参与了67起行政处罚案件、2件诉讼案件和20件技术合同审核工作,有效提升了法治工作水平。此外,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上,我们始终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修复”原则,广泛宣传“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扎实开展线索筛查、案件办理、修复评估等工作,今年以来,完成了省第四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16起案件赔偿修复工作,有力破解了“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现状困局。
三是深化执法监督,提升法治效能。坚持执法监管常态高压和环境违法“零容忍”打击态势,先后组织开展了“利剑斩污”“黄河清废”等20余个专项行动,今年1-11月累计处罚426件,罚款4117万余元,其中,五类典型案件45件、查封扣押20件、按日处罚1件、移送公安机关23 件、涉嫌犯罪移送1件。同时,全年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行动,通过无人机巡查、用电量筛查、举报线索核查等方式,从根子上清除“散乱污”藏身之地,今年以来已累计取缔“散乱污”企业218家,有力震慑了各类违法主体,违法排污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截至11月底,空气质量方面,我市综指4.646,同比改善8.2%,改善率排全省第2;水环境质量方面,全市9个国考断面8个达到优良,优良水体比例创自监测考核以来最好水平;土壤环境方面,全市34块重点建设用地全部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稳定保持在100%。通过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生态环境领域法治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不足
一年来,尽管我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短板不足亟待改进提升。
一是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理论学习上,仍存在学习不够系统、学用结合不够紧密等问题,理论指导实践的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充分。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实际,细化学习内容,创新方式方法,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确保学习效果。
二是执法队伍能力不足。执法队伍在人员数量、专业素养等方面,与当前生态环境保护的新形势、新要求还不相匹配,难以满足工作需求。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贯彻执法改革的相关规定,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执法水平。
三是普法宣传经费不足。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涉及各行业、各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层面,需要大量的经费支持,但当前我局的宣传经费有限,难以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和市级财政支持,加强内部财务管理,提高经费使用率。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坚守初心,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对具体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高质量的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研读原著、学习原文、领悟原理,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十一个坚持”的精髓要义,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成效。同时,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临汾考察调研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局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系统谋划部署、推动落实落地。
(二)细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的《临汾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4年度工作清单》,结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制定了《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4年度工作清单》,组织相关科室及下属单位狠抓落实,高标准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同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进行年终述法。
(三)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和贯彻实施
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制定下发了《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多部党内法规,进一步强化了全局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法治意识,增强了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四、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今年涉及的1起行政诉讼案件已按规定落实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并于开庭前向人民法院提交出庭应诉负责人身份证明,加盖了单位印章。在开庭诉讼过程中,参加出庭应诉的负责人依法行使了诉讼权利,履行了诉讼义务,严格遵守了法庭规则,自觉维护了诉讼秩序。
五、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和具体计划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进一步完善学习计划,拓宽学习渠道,拓展深度广度,提高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严格依法行政。围绕“职能科学、职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提高执法队伍法治素养和能力。同时,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督促有关赔偿义务人承担相应的生态修复责任。
三是强化法治宣传。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通过官方网站和“两微一端”等网络平台,全面强化法治宣传,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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