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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朋友们:
环境空气质量事关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大气污染防治关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近年来,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团结拼搏、艰苦奋战,使我市环境质量得到一定改善。但也要看到,要彻底改善空气环境质量,让全市人民远离雾霾、拥抱蓝天,仍然任务艰巨、任重道远。每年冬季,随着采暖季的到来,我国北方地区空气质量大范围恶化。我市受特殊的地理位置限制和气象条件影响,表现尤为明显,更容易形成重度以上污染天气。特别是今年11月以来,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极不稳定,已多次出现雾霾天气过程,是近年来同期气象条件最恶劣、污染时间最长、污染程度最重的时段。我市先后发布了蓝色、黄色、橙色6次重污染天气预警,采取了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消减了污染峰值,产生了一定环境效益。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表明,我市空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PM2.5、PM10和二氧化硫。其主要来源是市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道路二次扬尘、机动车尾气、落叶垃圾及废旧物品焚烧和市区及周边部分居民生活燃用散煤等方面。这些污染物均为低空排放,不易扩散,极易快速累积形成明显的污染带,污染层正处于公众主要活动空间,对公众健康影响尤其明显。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冬明春,华北地区可能还将出现多次雾霾天气过程。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势极为严峻,如不采取更加严格的管控措施,极易出现重度污染以上的连续极端恶劣天气。为此,我们制定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冬十条”,决定尽最大努力提升和改善空气质量。其中,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必然会给广大市民的生活造成一些不便,尤其是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给大家的出行带来了更多的不便。我们将采取增加公交车次和延长公交车运行时间等措施,最大程度地减轻限行给广大市民带来的不便。在此,向广大市民表示深深的歉意,也希望大家给予理解和支持配合。
清新的空气是我们大家共同的期盼,离不开每一个市民的共同打造和精心呵护。面对当前特殊而严峻的大气污染形势,真诚希望全体市民朋友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绿色出行,不放、少放烟花爆竹,不焚烧垃圾落叶,不烧散煤,及时通过电话、微信、随手拍等形式积极主动的举报身边污染环境的不文明行为。让我们共同践行绿色低碳理念,共担一份社会责任,齐心协力,共治雾霾,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做出我们每个人的贡献!
中共临汾市委
临汾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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