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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六溴环十二烷生产、使用 有关工作情况汇报

2022-11-23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根据省厅《关于开展2021-2023年山西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汞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晋环便函〔2021〕427号)和《关于禁止六溴环十二烷生产、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晋环函〔2021〕444号)要求,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2023年临汾市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汞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并要求各分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组织开展排查,督促六溴环十二烷生产、使用企业早日完成绿色替代或转型发展,确保自2021年12月26日起全面停止六溴环十二烷的生产和加工使用。现将有关事项汇报如下:

一、排查情况

2021年8月,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2023年临汾市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汞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生产/加工企业情况调查表包括全氟辛基磺酸类化合物(PFOS)生产/加工使用情况统计表、六溴环十二烷(HBCD)生产/加工使用情况统计表、十溴二苯醚(BDE-209)生产情况统计表、氯化石蜡(CPs)生产情况统计表、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生产/加工使用情况统计表,以及汞或汞化合物生产/加工企业情况调查表包括汞生产情况统计表、汞化合物生产情况统计表、含汞锌粉/电光源用固汞生产/含汞浆层纸生产情况统计表、氯化汞触媒生产情况统计表、电石法(用汞)聚氯乙烯生产情况统计表、含汞体温计/血压计/牙科汞合金生产情况统计表、含汞电光源/含汞电池生产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

经过排查,全市六溴环十二烷使用企业一共8家,分别是位于尧都区的临汾市尧都区翔云节能保温材料厂、临汾市新友谊环保节能建材有限公司;襄汾县的山西利源中天保温防腐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大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侯马市的山西海纳同创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侯马市晋鹏轻型材料制品厂;曲沃县的曲沃县东升泡沫厂、曲沃县史村镇县册彦亮泡沫箱加工厂。

二、使用情况

2021年排查期间,我市8家六溴环十二烷使用企业中除侯马市的山西海纳同创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和曲沃县史村镇县册彦亮泡沫箱加工厂还在使用外,其他6家企业已经不再使用六溴环十二烷。截止12月26日,2家使用六溴环十二烷的侯马市的山西海纳同创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和曲沃县史村镇县册彦亮泡沫箱加工厂已停止使用 。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持之以恒继续做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汞统计调查工作,持续排查相关企业是否仍然生产、使用六溴环十二烷;二是持续督查,对相关企业生产、使用原材料情况进行核查,对相关生产设施进行检查,确保企业不再使用六溴环十二烷;三是对曾经生产、使用六溴环十二烷的企业原料库存情况进行检查,对库存的六溴环十二烷将按照危险废物相关规定进行彻底销毁,保证企业六溴环十二烷库存清零。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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