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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2月各县市区环境空气降尘监测结果的通报

2025-01-2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监测统计结果,现将全市2024年12月环境空气降尘监测结果通报如下:

2024年12月,17个县(市、区)和临汾开发区降尘量均小于7.0吨/平方千米·月。降尘量由小到大排名前三的依次为:洪洞县,临汾开发区、隰县、古县、襄汾县、安泽县并列,排名后三的依次为:乡宁县、永和县(与乡宁县并列)、蒲县。吉县、浮山县、蒲县、翼城县、永和县、安泽县、大宁县等7个县降尘量同比上升,其余10个县(市、区)和临汾开发区降尘量同比下降。

特此通报

        附件:关于2024年12月各县市区环境空气降尘监测结果的通报.pdf


临汾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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