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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临汾市网上舆情受理群众举报案件统计表

2022-12-06    

县市

序号

案件    来源

受理
  时间

市级/县级                办理

涉及企业

存在问题

处理情况

备注


蒲县

202107

舆情

2021.7.28


县级办理

山西蒲县和中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不齐全

2021年7月28日蒲县分局执法人员对山西蒲县和中有限公司位于蒲县乔家湾乡大岭里村东南250M处。该厂由原煤60万吨/年洗煤厂改扩建为年入洗原煤120万吨/年重介+浮选。2018年动工,2019年建设完成投产。工程估算总投资59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4万元。该公司改扩建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原煤洗选系统、主洗系统、产品储装运系统和煤泥水处理系统等。建有原煤大棚,精煤大棚,中煤大棚,煤泥大棚。产品储装运系统,落料点全封闭储存,原煤全封闭皮带走廊输送,原煤破碎过程采取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煤尘。洗煤水闭路循环不外排,雨水经收集后回用,不外排。2018年5月29日原蒲县环境保护局以蒲环审函〔2018〕14号文件对该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2019年3月5日原蒲县环境保护局以蒲环函〔2019〕6号文件对该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了批复;2018年11月26日原蒲县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企业事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备案,编号:2018—2018—27号;1999年02月01日登记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1033701115425D;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编号:91141033701115425D001X。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厂区原煤堆放场地、精煤堆放场地露天堆放物料,未进行滤网苫盖。该企业环保设施齐全,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其它违法事实,此举报部分属实。(一)针对该企业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及《山西省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罚款幅度裁定,我局于2021年08月03日对该企业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临环事听告字[2021]014013号),责令该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伍万陆仟元整。(二)责令该企业按照环保要求加强日常管理,在生产期间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三)责成环境监察执法六中队加强对该企业监管,采取多种方式突击检查,确保生产期间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已办结


襄汾

202108

舆情

2021.8.2


县级办理

山西华天基纸业有限公司

水污染

山西华天基纸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高档包装纸项目位于汾县永固乡北众村北,2017年9月26日在山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了事前告知性登记,并生产项目代码:2017-141023-22-03-019399,其登记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生产厂房及办公区,购置安装10万吨和20万吨高档包装纸生产线各一条,建设两台75吨锅炉(一备一用)破浆设备、筛选设备及其它附属设施,占地100余亩。2019年2月15日取得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山西华天基纸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高档包装纸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申请的回复》(临环污防函【20197号)2019年3月25日取得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山西华天基纸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高档包装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临环审函[2019]7号);2021年5月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141023 MAOHNNQX6J001P。有效期至:2026年5月6日。2021年5月18日山西华天基纸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高档包装纸项目已完成建设。2021年5月19日在生态环境公示网进行调试运行公示,调试时问为5月18日至8月17日。2021年8月4日我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时该公司处于生产状态,环保设施运行未见异常,未发现厂区周围外排水现象。关于情反映排污的视频,我分局执法人员通过调查走访,舆情反馈的视频为2019年5月。该公司在土建、安装等工程交叉作业,当时现场施工人员约500人左右,施工期间吃住在工地,施工工人的生活污水流入化粪池,该公司将化粪池生活污水抽出浇灌了厂区北侧小树林。1、该公司按照环保要求加强日常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2、我分局执法队加强对该公司检频次,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已办结


翼城

202110

舆情

2021.8.2


县级办理

阳泉煤业集团翼城华泓煤业有限公司

固废污染

接到县网络中心《互联网舆情快报》反映“山西翼城华泓牒业矸石肆意倾倒林木被埋”的情快报后,按照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翼城分局高度重视,立即联合桥上镇政府进行核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经调,媒体反映的“山西翼城华泓煤业”实为阳泉煤业集团翼城华泓煤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桥上镇刘王沟村东200米处,法定代表人孙曙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519790987P。2012年5月14日,原省环保斤以晋环函[2012]934号文件批复该公司90万吨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书。该公司90万吨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总投资2586.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46万元,厂区地面已全部硬化,建有全密闭喷淋原煤棚3座,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1套,清扫车和洒水车各1辆,车辆冲洗平台1座,ZJS-I-15型全自动净水装置矿井水设施2套,处理水量为15m3/h,生活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10m3/h,矿井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已全部联网。临汾市生态环境局翼城分局2019年12月30日以临翼环深[201917号文件对该公司深度治理项目子以验收。2020年8月3日,临汾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临行审函[20201258号文件批复该公司90万吨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固废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20年3月17日,该公司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编号1140000051979087P001X。二、核查情况:2021年7月23日,翼城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现场检査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产生的煤矸石运送至排矸场规范处置。该公司排矸场位于矿区东南1.2km的荒沟内,占地面积约1.64hm2,总投资229.02万元,设计储存量30万吨,目前已储存18万吨,底部及四周均已采取“两布一膜”防渗处理。排矸场分两期建设期按环评要求已建1座5米高浆砌石挡矸墙,挡墙顶宽为1.5米,沟底已建1趟排洪涵,排矸场边坡有4个,每堆高6米建造一个马道,共3个马道,马道内侧坡脚设排水沟,坡面及顶部平台进行整形后覆土并进行绿化,目前一期已封场;二期工程为一期工程的延伸,现已堆存煤石约1000吨,长20米,宽15米,高2米,正在对煤矸石进行碾压、覆土,矸石场配备专用洒水车1辆,用于排矸过程中洒水抑尘。经查,该公司煤矸石全部运输至排矸场,未发现随意倾倒问题,但在排矸过程中,存在洒水不及时,造成扬尘污染的现象。同时,经刘王沟村村委会证实,该公司不存在将石在本村随意倾倒的现象。该公司排场占用的荒沟内生长有野生木和荒草,不属于林地,上千棵树木被煤矸石填埋的情况不属实。三、处理情况:1、翼城分局要求该公司在排过程中增加洒水频次,采取有效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并责成隆化中队加强企业监管,加大巡检査力度,严查扬尘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2、桥上镇政府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要求刘王沟村委会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加强辖区巡监管,及时发现并上报违规倾倒矸石行为。

已办结


襄汾

202111

舆情

2021.10.12


县级办理

山西襄汾县新金山特钢有限公司

大气污染

2021年10月10日,接舆情监测群监测到抖音视频“山西襄汾县新金山特钢有限公司黑烟肆起周围老百姓苦不堪言”后,我分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安排专人赶赴现场,调查核实。1、视频发生地确属襄汾县新金山特钢有限公司,内容为轧钢加热炉汽化冷却系统汽包蒸汽放散口排放蒸汽。2、视频拍摄时间为上午,为从西南方向拍摄。水蒸气排放后,因云层、光线、角度、温度等因素影响,产生类似黑烟效果。襄汾县新金山特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01月27日,注册地位于襄汾县邓庄镇南梁村。经营范围包括生产经营:炼鉄、炼钢、轧钢和相配套的氧气、气、氩气、石灰;进出口贸易。根据视频中的冒烟位置,确定冒烟位置属新金山烧结、轧钢区域上空。经比对近三日逸尘监控视频,发现能产生与视频画面中烟气相似的有三个点位,分别为轧钢加热炉空烟排放口、轧钢加热炉烟排放口、轧钢加热炉汽化冷却系汽包蒸汽放散口。调取烟囱在线监控和企业小型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相关数据,未发现异常。经实地观察,并由技术人员再三确认,视频画面中为轧钢加热炉汽化冷却系统汽包蒸汽放散口蒸汽。形成原因:因近日气温降低,水蒸汽在排放时,遇冷疑结形成小水滴,在静风、逆温、低气压等不利气象条件下,水蒸汽扩散缓慢,在烟囪上方形成蒸汽,顺光及光线好且小水滴密度小时看起来发白,逆光及光线不好且小水滴密度大的情况下会觉得是黑烟。1、我县将继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督促企业精细化管理坚决杜绝环保违法事件发生。2、协调网信办、县公安局网警大队等相关部门,加强对网络有害信息的监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维护好网络生态。

已办结


霍州

202112

舆情

2021.10.19


县级办理

霍州市华瑞砂厂

水污染

霍州市华瑞砂厂位于李曹镇南堡村西南约1000米处,总投资120万元,规模日产200m3建筑用砂,2011年6月1日原霍州市环保局对霍州市华瑞砂厂建设项目报告表予以批复(霍环函字【2011】21号);2017年4月24日原霍州市环保局对霍州市华瑞砂厂日产200m³建筑用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批复(霍环审验函(2017)4号文件);2018年9月4日原霍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霍州市华瑞砂厂限期治理情况的现场检查意见(霍环函(2018)59号文件)。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14108239533344XW001P,有效期限:自2019年6月20日至2022年6月19日止)。霍州市兴远洗砂厂位于李曹镇下王村,规模年产3万建筑用砂,2012年开工建设,2012年原霍州市环保局对该厂进行了环评审批(霍环函(2012)56号文),霍气组办函{2018}6号文件关于全市砂厂进行限期治理的通知要求该砂厂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治理。霍气组办函{2018}21号文件对该厂进行了断电停产整治。2018年9月11号霍环函(2018)68号文件对该厂进行了深度治理。排污许可正编号92141082MA0K4TY7X7001P有效期限:自2019年9月6日至2022年9月5日止)。这两家沙厂分别建设有:封闭式洗砂生产厂房一座,设有原料堆存区、成品堆存区、布袋除尘器,雾炮机、压滤机污水处理设备等相关环保配套设施。2021年10月20日霍州分局环境举报投诉受理中心联合综合行政执法二中队对该砂厂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涉及举报的两家沙厂露天堆存的物料包括原料、成品沙均有未苫盖现象,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霍州分局已要求两家沙厂立即停产整治并对未苫盖的物料进行全方位严密遮盖。霍州分局法制股将对其违法行了立案处理,处罚程序正在进行中。

已办结


洪洞

202113

舆情

2021.10.19


县级办理

煤矸石堆放点

固废污染

群众反映的煤矸石堆放点位于洪洞县堤村乡小河村,负责人范兴杏,堤村乡小河村人。根据举报内容2021年10月25日洪洞分局堤村环境监察中队执法人员于堤村乡小河村干部取得联系,对反映的情况进行现场调查核实,该煤矸石堆放点于2021年8月18日已按照堤村乡“散乱污”企业“两断三清”回头看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采取了断电措施,生产设备全部取缔,对原有历史存放物料已进行集中清理和拉运,举报反映的照片属前期图片。因该煤矸石堆放点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属“散、乱、污”企业,我局执法人员与堤村乡政府工作人员进行了对接,堤村乡政府对该煤矸石堆放点历史遗留堆放的煤矸石进行了全部清理,现已全部清理完毕。责成堤村环境监察中队执法人员加强对辖区内监督巡查力度,杜绝死灰复燃现象再次发生。

已办结


洪洞

202114

舆情

2021.10.19

市级办理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固废污染

接转办关于媒体反映“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工业废物,不经环保处理,直接倾倒在洪洞县曲亭镇柏村农田”的环境问题后,我队高度重视,2021年11月12日市执法队会同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对媒体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山西华翔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洪洞县甘亭镇华林苗圃,总投资958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44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中频炉、混砂机、振动落砂机、破碎机、涂装车间等。   中频炉精炼、浇铸、落砂冷却、清理、砂处理等工段配套建设了布袋除尘设施,涂装车间配套建设了RTO处理器。2009年5月14日,原山西省环境保护局以(晋环函﹝2009﹞460号)文对该公司年产35万吨铸件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2012年11月12日,原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以(晋环函﹝2012﹞2321号)文对该公司年产35万吨铸件搬迁扩建项目(一期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17年12月28日,该公司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进行了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书编号:911410006838069266001P,有效期限:2019年2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止。(二)山西正顺源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位于尧都区乔里镇北高村83号,该公司废旧物资回收项目主要建有全封闭原料库、炉渣筛选磁选机、抛光机等,炉渣筛选磁选机、抛光机分别配套建设2套布袋除尘设施。2019年6月6日,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以(尧环审函﹝2019﹞92号文对该公司废旧物资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2020年9月27日,该公司组织对废旧物资回收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编号为91141002MA0K1DP48D001Y,有效期:2020年3月26日至2025年3月25日。(一)9月24日,市执法队会同洪洞分局采取不通知企业、不打招呼的方式,对固废倾倒现场进行了初步调查。经查,固废倾倒现场(经度111°48'52.56",纬度36°10'44.10")位于曲亭镇柏村约800米处,倾倒的固废呈黑色、粉末状。固废倾倒点占地属曲亭镇柏村村民范海娃承包。经承包人范海娃介绍,固废倾倒人为山西正顺源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二)山西正顺源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2021年5月1日,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其签订了《固废处置费用协议书》,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除尘灰委托山西正顺源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进行处理。据该公司有关人员介绍,因该公司位于尧都区乔里镇北高村83号的厂区内没有空地堆存,经村民范海娃同意后,就将华翔集团的除尘灰雇佣晋LS2257的运输车运至曲亭镇柏村堆存。(三)经对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查,该公司确认与山西正顺源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签订了《固废处置费用协议书》,2021年5月以来产生的除尘灰全部交由山西正顺源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处理。(四)梁村堆存点调查情况:针对二三里在网上反映的倾倒点还有尧都区梁村(未说明倾倒的具体地点)的问题,10月14日,市执法队又会同尧都分局对梁村固废堆存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人员走访了尧都区梁村村支书李根虎,总支委员王青春,村民高洪亮、梁秀萍,4人均表示没有发现有任何人或公司在该村附近倾倒工业固废,尧都分局屯里中队在以往的日常检查中,也未发现固废倾倒问题。(五)针对二三里发表在网上反映倾倒的是危险废物的问题,洪洞分局与鉴定单位取得联系对曲亭镇柏村堆存固废堆存物进行采样鉴定。10月15日,山西省地质矿产局二一三实验室出具了《检测报告》(报告编号:JDDZ-2021291),报告结论为送检样品为第二类工业固体废物。11月10日,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编制了《洪洞县甘亭镇五龙沟附近倾倒废物应急清挖及污染控制方案》,根据此方案,山西正顺源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于11月11日开始进行修路,做清理除尘灰的准备,并于11月12日开始清理。
  1、在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出具《洪洞县甘亭镇五龙沟附近倾倒废物应急清挖及污染控制方案》后,11月12日,执法队对山西正顺源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擅自倾倒除尘灰,未采取防流失、防渗漏的防范措施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理。 2、要求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加大对曲亭镇柏村原除尘灰堆存点的巡检频次,防止再次发生擅自倾倒固废的问题。3、要求山西正顺源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按照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出具的《洪洞县甘亭镇五龙沟附近倾倒废物应急清挖及污染控制方案》要求对固废倾倒点进行清理,确保清理工作有序进行,坚决防止二次污染。

已办结


洪洞

202116

舆情

2021.11.29


县级办理

双益洗煤厂

固废污染

微博账号“权益导报”《山西洪洞:双益洗煤厂把尾矿倾倒耕地无人监管,受害的还是老百姓》的文章发表后,我县高度重视,县委黄巍书记要求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李俊平第一时间做出批示,要求查清事实,迅速处置,并带领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泳、县政府副县长刘向明、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县自然资源、万安镇党委、政府等部门联合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据悉,该企业于2018年4月6日进行了企业主体转让,因债务关系理顺不清,现企业主与原企业主存在经济纠纷,双方一直处于协商解决中。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一、企业基本情况:洪洞县双益选煤厂(媒体称为双益洗煤厂)位于洪洞县万安镇双昌村南偏东0.6公里处。该企业于2004年动工建设,2008年建成投产,年入洗原煤60万吨。2013年12月3日,洪洞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以洪经信审字(2013)18号文件对该厂年入洗原煤120万吨改扩建项目予以备案;2014年6月27日原洪洞县环境保护局对该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洪环审函〔2014〕46号),该企业于2014开始进行改扩建,2020年3月建设完成年入洗原煤120万吨改扩建项目。目前,该企业占地面积20667平方米,总投资5438.2万元,企业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1410247646594544001P。二、现场核实情况:(一)关于将尾矿倾倒在耕地上的问题:经核实,该企业根据2004年已签订的荒沟租赁协议,2020年1月13日与万安镇双昌村村民委员会和9户个人重新签订协议,用于建设矸石填埋场。该沟位于双益选煤厂厂区西侧,为一条天然荒沟,北高南低,总占地48.2亩,其中荒地44.3亩,耕地3.9亩(旱地)。44.3亩荒地中33.5亩属于村集体,10.8亩为村民实际占用;3.9亩耕地(旱地)中村民毛小秀2亩、樊石宝1.9亩。经现场核查,该企业48.2亩的矸石填埋场中,41.2亩荒地已开始填埋煤矸石,其余3.1亩荒地尚未占用、3.9亩耕地仍为耕地。(二)矸石填埋场建设情况:双益选煤厂于2004年2月25日与万安镇双昌村村民委员会和9户村民签订荒沟租赁协议,用于建设矸石填埋场。矸石填埋场工程于2020年3月建成(期间该矸石填埋场未使用),2020年8月经专家论证,由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出具了验收意见。经现场核查,该矸石填埋场倾倒的矸石全部在拦矸坝范围内,并按照环评要求进行了黄土覆盖推平压实,形成平整夯实的工作平台,不存在违规倾倒煤矸石问题。(三)关于电话举报和无人监管问题:2021年8月下旬,万安镇双昌村村民樊启民儿子樊红平向镇包片干部常春生反映他家实际占用地2018年承包给双益洗煤厂,并签订合同,要求归还其本人使用。经包片干部常春生及双昌村支部书记樊虎山、村委副主任樊文平、村委委员樊保胜核实了解,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随后协调镇自然资源所核实情况并加强监管。2021年9月下旬,县自然资源局万安镇自然资源所所长张国平接到过电话举报,张国平现场电话答复该企业的现场情况他十分了解,不存在在耕地上倾倒煤矸石的行为。随后张国平根据举报线索,带领工作人员赴现场进行进一步调查核实,没有发现在耕地上倾倒煤矸石现象。我县万安镇自然资源所坚持对辖区进行日常性巡查和监管,不存在无人监管问题。(四)关于填埋国营三交河煤矿、辛置等地尾矿问题:经县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大队11月29日调查核实,洪洞县双益选煤厂未接受过洪洞国营三交河煤矿和辛置等地洗煤厂矸石,也不存在收取填埋费用问题。三、整改处置情况:一是废除双益选煤厂与村民毛小秀、樊石宝签订的3.9亩耕地租赁协议,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二是加强监管,要求该企业按照要求对煤矸石进行规范化填埋处置,不得随意倾倒,督促企业尽快理顺债务关系,通过合法渠道解决经济纠纷,避免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三是举一反三,对各类违法占地、偷排乱倒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决不纵容姑息。同时,加强企业监管和政策宣传力度,强化群众法治意识,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在全社会形成“共管、共享”良好氛围。

已办结


截至2021年12月7日,12369环保举报平台共受理环保举报案件606件,其中电话举报46件(部转办7件,省转办29件),微信举报408件,网络举报135件,网民留言1件,网上舆情16件。目前已办结442件,19件正在办理当中,145件为不受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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