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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
现将12月份全市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2月份,全市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共接收群众举报件56件。其中电话举报2件,微信举报47件,网络举报7件。
本月各县(市、区)接到举报件情况:尧都区9件、侯马市7件、霍州市3件、洪洞县6件、襄汾县1件、翼城县1件、汾西县2件、大宁县2件、蒲县1件、曲沃4件。
从污染类型来看,以大气和噪声污染举报居多,其中大气污染27件,占比为48%;噪声污染7件,占比为13%;水污染3件,占比为5%;固体废物4件,占比为7%;其它污染15件,占比为27%。
二、举报件处办情况
本月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共受理举报件56件,现已办结34件,11件举报件因微信、网络举报反映的信息有误或不属于生态环境部门职责范围不予受理,剩余11 件正在按流程办理。
三、全市12369环保举报热线值班抽查情况
本月对17个分局“12369”环保热线受理答复、人员值班、接听电话、文明用语、咨询解答来访、服务态度等方面情况抽查1次。从抽查的情况来看,各分局12369环保热线值班人员能够24小时在岗在位,咨询解答群众来访问题态度诚恳,热情大方,业务熟悉。同时热线电话能够保持24小时畅通,发生故障能够做到立即上报反馈并及时维修。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制度落实。 各分局要抓紧落实好《临汾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认真抓好环境信访投诉的受理、办理、办结、反馈等各个环节,积极拓宽群众反馈的环境举报信访问题线索,有力推动群众环境信访举报落实到位,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二)加强问题研判。各分局要认真研判和分析辖区内群众环境信访举报问题类型,突出重点做好举报信访案件的回复,动员和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通过治理化解信访举报投诉案件,保障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
(三)突出工作成效。各分局要认真对全年举报投诉工作进行分析总结,重点查摆在办结生态环境信访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之处,分析根源症结所在,制定好整改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规范办理举报案件工作,杜绝和减少环境信访重复举报量。各单位工作总结务必于1月20日前上报至12369邮箱(lfjc12369@163.com)。
临汾市环境应急与环境投诉受理中心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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