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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临汾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稿)》。
《应急预案》共包括总则、指挥体系、预报预警、应急响应、响应等级调整或终止、总结建档、应急保障和附则等8部分内容。
适用范围方面。适用于临汾市行政区域内除沙尘天气外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主要包括秋冬季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夏季臭氧污染天气预警。重点区域为尧都区、侯马市、霍州市、襄汾县、洪洞县、曲沃县、古县、临汾经济开发区等区域。
预案体系方面。本预案是临汾市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分项预案,是临汾市人民政府组织、指挥、协调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程序规范,是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做好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对工作的依据。
指挥体系方面。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体系由市、县两级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
预报预警方面。秋冬季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三级、二级、一级,分别用黄色、橙色、红色标示。预警统一以日AQI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均值计算。三级预警(黄色):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二级预警(橙色):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或日AQI>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一级预警(红色):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且预测日AQI>300将持续24小时及以上。
夏季臭氧污染天气预警不分等级,以预测到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为启动条件。
应急响应方面。采取市级、县级、市直成员单位三级应急响应。其中,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要求在严格执行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管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要求、加严管控,具体分Ⅲ级、Ⅱ级、Ⅰ级等3级执行。在接到生态环境部、山西省人民政府、省级其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构发布的严于以下措施的指令时,从严执行。夏季臭氧污染天气减排措施,要求在严格执行夏季臭氧污染管控措施的基础上,对焦化、钢铁、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塑料制品、家具制造、火电、水泥熟料、石灰窑、烧结砖瓦、加油站、汽修等重点行业企业的涉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排放工序点位采取加严管控措施实现减排。在接到生态环境部、山西省人民政府、省级其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构发布的严于以下措施的指令时,从严执行。
响应等级调整或终止方面。根据省级应急要求或预报预警组、专家支持组会商建议,经报请市指挥部同意后,市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各成员单位调整或终止应对措施。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即应急响应终止。应急终止后,各成员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终止应对行动,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应对工作的有关情况。
总结建档方面,应急响应终止后,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总结,提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建议,形成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报告。各成员单位要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记录,建立档案。
应急保障方面,包括人力资源保障、监测与预警能力保障、通信与信息保障、资金保障、其他保障等五项措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20年11月10日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临汾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同时废止。
相关音频:《临汾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稿)》相关政策解读(录音1).MP3
相关文件: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汾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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